关于开展2011年山东省会展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鲁贸促字[2011]68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准确、真实掌握山东省会展业发展情况,做好2011年度山东省会展业评比工作的基础工作,加强山东省会展业整体宣传力度,根据《山东省会展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根据本年度统计工作做出的统计报告上报省政府;本次统计是2011年度山东省会展业评比工作以及2012年全省会展业发展规划的基础和重要参考依据;
二、统计范围:山东省内举办的展览会、会议及节庆活动等;
三、统计对象:各市会展办、会展协会、贸促会、会展组织者、会展场馆、会展服务商等;
四、工作要求:各市会展办、会展协会、贸促会及会展场馆报表中会展项目汇总数应附详细会展项目名称列表;
统计时间为2011年度,报送日期为12月20日前;
统计结果报送方式可以采用下述方式之一:
1、网上直报:http://www.ccpitsd.org.cn/stat
2、电子邮件:info@sdceia.org
电子表格下载地址:
http://www.ccpitsd.org.cn/stat/sdexpo2011.xls
3、传真:0531-86168351 58815812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倡采用网上直报方式。
五、在统计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李海民 电话:0531 86168352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山东省委员会
山东省会展业协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主题词:会展 统计 通知
抄报:省政府办公厅
抄送:省统计局
山东省贸促会办公室 2011年11月3日印发